【發稿時間 :2018-03-01】 【作者 :】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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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 開始時間 | 結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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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發布 | ||
投標文件遞交 |
湖南省檢驗檢測公共技術服務平臺一期(D棟實驗樓)項目代建單位招標代理機構比選公告
根據《湖南省代建單位招標投標辦法》(湘發改招[2013]691號)和《湖南省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單位招標代理機構比選辦法(試行)》(湘發改代建[2015]396號)的有關規定,對代建單位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公開比選,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發布人
1.1單位名稱: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1.2單位地址:長沙市雨花區新建西路189號
2、招標代理范圍與內容
2.1招標代理范圍:湖南省檢驗檢測公共技術服務平臺一期(D棟實驗樓)項目代建單位招標
2.2招標代理工作內容:嚴格遵守國家和省關于招投標及代建制等有關規定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接受有關單位報名,發放招標文件并負責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工作,發放中標通知書,編制并報送招標評標報告,整理歸檔招投標資料,辦理代建招標過程中相關管理職能部門有關管理手續等。
2.3招標代理時間:初步擬定為3月-4月,具體時間以簽訂的代理合同約定為準。
代理服務地點:湖南省內;
代建招標開標評標地點: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沙市雨花區萬家麗南路二段29號)
2.4招標工作完成后,省發改委將會同發布人對招標代理服務進行評價,建立評價檔案。
3、參與比選代理機構條件要求
3.1參與比選機構的基本資格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履約能力,具備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甲級(含)以上資格,營業執照和資格證書處于有效期(省外企業需有在湘工商注冊5年及以上的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比選。
(2)近3年沒有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及有關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受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
(3)近3年法定代表人、經濟或技術負責人沒有因違反有關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受到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
3.2參與比選機構的業績及信譽要求:有項目代建單位招標經驗。
3.3參與比選機構的能力要求:熟悉代建單位招標的政策要求和具體操作流程,并在招標代理工作計劃安排及其陳述中作明確清晰表達。
4、比選文件要求
4.1各參與比選的代理機構應提交以下內容文件:
(1)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副本(副本查驗后退還,省外企業的下屬機構參與投標的,提供分公司或分支機構在湘工商注冊登記的有效證明文件);
(2)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復印件及副本(副本查驗后退還);
(3)近3年來,沒有因違反有關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受到行政處罰,法定代表人、經濟或技術負責人沒有因違反有關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受到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承諾函;
(4)公告要求的業績及信譽證明材料:代建招標代理合同、中標通知書復印件及原件(原件查驗后退還);
(5)明確表示響應本比選公告要求,愿意參與本次招標代理機構比選的代理申請書;
(6)招標代理工作簡要計劃安排:應按照代建制有關政策法規要求,提出招標代理工作開展的政策依據、總體設想、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并對招標代理活動固定成本進行合理測算,此文件提交后,比選過程中不得變更,成本測算應有詳細測算過程,并相應準備提供測算依據,以備比選中查詢核實;
(7)代理服務費報價文件:本次招標代理服務費報價設上限,上限參照國家發改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標準計取,為2萬元。同時招標代理服務費報價應不低于本單位測算的招標代理固定成本,招標代理固定成本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項目內容:專家評審費(不得低于600元/人(不含稅))、交易中心比選服務費1200元、應繳稅金(按實際應繳稅率且不低于6%計算)、交通費、印刷費等。
以上(1)-(5)項文件需列明清單,加蓋單位公章密封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一并密封提交)。第(6)-(7)項文件單獨密封,加蓋單位公章一并提交。
5、參選報名
5.1接受公告內容、愿意參加比選的招標代理機構于本公告發布后至2018年3月5日17:00 止(北京時間)至指定地點遞交加蓋公章的書面報名函。
5.2報名地點:(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三辦公樓213辦公室,長沙市雨花區新建西路189號)
5.3報名代理機構有兩家及以上的,按下述明確的方式比選確定代理機構;如只有一家,由發布人會同省發改委與該代理機構洽談后決定;如無代理機構報名,發布人商省發改委同意,采取直接委托或其他方式選擇招標代理機構。
6、比選流程
由發布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會同省發改委按以下程序組織比選。
6.1時間與地點。本次比選開始時間為2018年3月7 日上午10:00(北京時間),地點為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沙市雨花區萬家麗南路二段29號湖南價格信息市場,具體比選房間見當日大廳公示)。已提交書面報名函的各招標代理機構法人授權代表(以下簡稱為代表)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和密封好的比選文件在此時間之前到達上述地點。
6.2查驗身份。比選開始后,由發布人代表按照報名順序分別查驗各招標代理機構代表身份和授權并接受比選文件,省發改委監督。
已報名而逾期未到現場參與比選的代理機構視同為報價最高的參選單位處理;身份查驗不合格的代理機構,視同為未到現場;無代理機構到場的,發布人商省發改委同意,采取直接委托或其他方式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已報名而逾期未到現場機構不得作為直接委托對象,也不參與重新比選。
6.3陳述交流和審核詢價。身份合格的各招標代理機構代表,按照查驗身份的先后順序逐一進入指定房間,開啟本單位比選文件,并就本單位資格條件、業績誠信、項目招標代理的計劃安排、保障措施、固定成本測算和相關監管手續的辦理等方面進行陳述交流(不需另行準備書面陳述文件),每家單位陳述交流時間不超過5分鐘。監督人員在監控室進行監督。
發布人代表對各招標代理機構比選文件進行審核,省發改委監督人員監督復核。對符合條件要求、響應了公告全部要求的代理機構,告知其在同一規定時間內進行書面最終報價,最終報價不得低于代理招標活動的固定成本,由代理機構蓋章或代表簽字后密封遞交。提交文件經交流和審核確認不符合比選公告條件要求,包括基本資格不符、業績、信譽要求不符、能力要求不符、成本測算不合理、依據不足等,現場告知其不參與最終報價。如只有一家機構可參與最終報價,由發布人會同省發改委與該代理機構洽談后決定;如無一家機構可參與最終報價,由發布人商省發改委采取直接委托或其他方式確定招標代理機構。
6.4競價排名。提交書面最終報價時間截止后,由發布人代表當眾開啟密封的最終報價并宣讀,未按時提交最終報價的視同為報價最高,各招標代理機構代表對報價簽字確認,不簽字且未提出異議的視同為認可。對于符合公告要求的最終報價,按照報價從低到高的順序確定代理機構排名,報價最低的為第一候選機構。報價相同的,由發布人會同省發改委在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隨機抽簽方式確定名次,具體方式現場明確。參與抽簽各機構代表對抽簽結果簽字確認,不簽字且未提出異議的視同認可。對報價或抽簽結果有異議的可現場提出,由發布人代表商省發改委后給出處理意見。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報價為無效報價,無效報價不參與競價排名,視同放棄比選。如各單位最終報價均為無效報價,由發布人商省發改委采取直接委托或其他方式確定招標代理機構。
6.5結果公示。比選結束后,比選結果在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公示2日。
6.6公示期內未接到投訴或投訴得到合法解決的,公示期結束后,將確定第一候選機構為中選機構,并于2個工作日內與之洽談簽訂代建單位招標代理書面合同。如中選機構放棄或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責等情形,發布人商省發改委同意后,可按排名順序依次確定其他候選機構為中選機構,也可重新比選(原中選機構不再參與重新比選)。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同時在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上發布。
8、對本公告有關內容理解存在疑問的可向發布人書面咨詢,以發布人書面答復為準。
9、聯系方式
聯系人:肖 劍 電 話:89775266 手機:13347318882